北京云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被罚款6000元-当前简讯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时间:2023-06-12 17:16:35


(资料图片)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云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市监处罚〔2023〕105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云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684369200
工商注册号110105010550102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范*
违法行为类型《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违法事实经查,北京云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通过今日头条对外发布的广告名称为“海淀永丰科创‘芯’低密精奢平层”“云筑精装叠墅”“副中心精装现房”的三个房地产广告未载明开发企业名称和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涉嫌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有关规定。三个房地产项目均已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海淀永丰科创‘芯’低密精奢平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是北京中海盈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是富华里汇园,预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售证字[2022]201号;广告名称为“云筑精装叠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是北京臻德兴云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是溪翁山悦家园,预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售证字[2020]51号;广告名称为“副中心精装现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是北京天旭运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是京贸国际城,预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售证字[2014]68号。广告制作费发布费用共计4218.14元。当事人于2023年4月11日因发布房地产广告未载明开发企业名称和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已经被我局进行过行政处罚,因当事人为首次违法,我局给予了行政告诫,未罚款。当事人的本次违法行为属被查处后,两年内再次发布房地产广告未载明开发企业名称和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
处罚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6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6-09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09-09
处罚机关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关键词:

X 关闭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