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民政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再创佳绩
来源:许昌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7-27 16:26:24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7月25日,许昌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市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情况通报》,许昌市民政局在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中被综合认定为“好”等次。

2022年以来,许昌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加快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政策落实,兜牢救助保障底线。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470元,比省定标准高3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进一步缩小了城乡差距。2023年截至6月底,全市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各类救助资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类资金2.07亿元。全面落实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推行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加大对非本地户籍流动人口的救助力度,全市共临时救助2903人次,发放救助金266.5万元。

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救助保障水平。出台《许昌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暂行办法》,规范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加强低保边缘家庭的排查和救助帮扶,实现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印发《许昌市全面完善村(社区)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我市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体系,建强基层社会救助队伍,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效能。依托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直接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施救助。目前全市已录入8156人,实现了“三类户”动态监测预警。

积极探索实践,创新救助保障方式。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慈善超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救助主体由“政府为主”向“政府+社会力量”转变。探索“救助+慈善”模式,引导社会公益力量积极参与慈善超市建设,为困难群众减负降负,目前全市已建立慈善超市6家。市、县分级建立“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累计筹集资金271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72人,支出资金30.06万元。探索“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实施“1+N”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个性化上门照料服务。

发挥职能优势,合力助推乡村振兴。探索“区域转型+提升服务”等养老模式,解决分散居家特困人员的生活照护和医疗困难。在全市2022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中位居政府行业部门首位。依托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整合优势资源,打造“15分钟”服务圈,促进养老服务由“兜底型救助保障”向“适度型幸福供养”转变,提高特困人员生活水平和质量。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目前,已有40个社会组织确立了结对帮扶村。扎实推进我市3镇5村申报河南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和千年古村落工作。全面落实联乡帮村责任制,协助帮扶村做好疫情防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下一步,许昌市民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发挥优势,完善措施,务实重干,狠抓落实,高质量完成2023年各项目标任务,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张鹏 校对:杜鹏勃

责编:龚政明 终审:刘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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